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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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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18
引用:
作者netor
這告訴我們,千萬要懂法律...

1,懂法律的:犯後,一直說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就有可能從故意變過失,接著再來個道歉什麼的,就可能有罪變無罪或以少少的錢和解了事。

2.不懂法律的,可能被撞還要陪人家修車費什麼的...

以現在的刑度來看,根本無法遏阻犯罪還跟人家學什麼廢除死刑啊...

還有檢察官、法官一定要嚴禁應屆畢業就可以考,不然才剛大學畢業的學生(女生的話,可能才21歲,無歧視之意)哪懂得社會的黑暗啊

還有像那種說摸胸10秒無罪的,真想跟他說,你女兒、老婆、老媽給人摸看看好了,看你怎麼判...(越講越氣...有點語無倫次了...),要趕快去看法條了,看上述言論有沒有犯罪...

即使剛出校問,能考過司法官考試的絕對不會是丁丁;會做出令人噴飯見解的檢察官,絕對是受到來自特殊管道的「貴金屬」所毒害!
舊 2008-02-29, 10:30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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