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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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1013
那個司機躲很久才跑出來
極度懷疑是不是有喝酒
反正對這類的新聞快麻痺了
這些立法者個個都.........
住台灣真的要自求多福
還有台灣是個人人權國家
不過都是加害者有人權
受害者不是人............
無奈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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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台灣的問題是法官判的刑罰有問題
法律本身問題不是那麼大
曾有一陣子說要弄個法官判刑的量刑表
依情節嚴重來判
改掉目前依法官自由心証的問題
EX: 半數以上電話詐騙,僅被判六個月以下,還可易科罰金,不必入獄
但後來不了了之,還沒看到有下文
(開玩笑,以前天大地大我最大,都隨便判,現在要被管了,怎麼受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