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amesC
至於馬英九在美國之外居住超過一年
又沒向聯邦繳稅是依聯邦法視為放棄永久居留權
這種是所謂的"被動放棄" (passive)
這兩種方式都是放棄永久居留權
在 Chinapost 上很早就已經報導
AIT 已經說明 active or passive 都算是放棄永久居民身份
只是似乎大家都看不懂英文或是搞不清楚美國移民法律.....
吵了這樣久還是有人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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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居住超過一年也沒向山姆大叔繳稅 '不一定' 會被取消綠卡
自從我老爸老母在十年前收掉美國的公司後就沒繳過稅
去年我弟在美國結婚前也超過一年沒去﹐結果也一樣可以入境
之前聽朋友說過有幾個方法可以躲掉綠卡被取消風險
她父母也是超過一年﹐結果就從台灣飛加拿大再走陸路進美國 (不過是 911 之前﹐那時候美加邊境應該是隨意進出的吧

)
另一個方法是... 讓有美國國籍的子女伴隨在旁邊﹐一定沒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