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ndy300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東經:0~180 北緯:0~90
文章: 69
應該只針對版規睜隻眼閉隻眼,但如涉及毀損名譽、公然侮辱或毀謗..等,在法律上仍需負民刑事責任.
政治能理性討論固然不錯,只是無法期待每個人都能理性討論,根據經驗法則其結果往往都會以謾罵收場,屢試不爽.
其實這樣也好啦,把不少黨工跟謾罵可能都壓縮在該區,清淨其他區域管理起來也較為方便.
舊 2008-02-27, 10:39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ndy300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