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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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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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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r. RC
算了,我也實在不想分心在你這事情上面了。
一個目前國家正在實行的規範、一個目前義務就有教過的公民與道德。我將他一次又一次的打在螢幕上,希望你能了解義務與法律並不是你對他有意見就可以不遵守,但換來的只有你是ooo主義,現在又好像xxx主義的標籤。

民主的投票的精神所在,即少數服從多數。希望藉由大多數人的意見來選出治理國家的人,現在我們所提的個人與群體即是這樣,而我們政府治理國家也是採這種方式。
如,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時,政府可強制徵收土地。雖然看似強硬,但是期間也是經過不斷的協調,來達到使該戶滿意。但你似乎看到強制的一面,就會認為他是強行損害個人利益,所以你才會陷入個人與群體的矛盾。其實,如你所言,有太多主意有相似點了,不是嗎?

個人很重要沒錯,但有時衡量大環境,個人的利益還是得有限度的犧牲。如遭遇國家安全、社會動亂的時刻。遭逢國家安全時,國家...


算了,我好像還是有點忍不住,這就是所謂的反覆無常吧?

第一點要說明的是我是分別表達觀點,因為有好幾個話題啊...
我不知道什麼樣的邏輯可以把那些東西串在一起。
而以下也是講不同的東西,不是轉來轉去。

*
民主政治的精神並不只有少數服從多數,這樣會變成多數暴力。少數族群權益容易被忽略,甚至被犧牲,像是原住民的權益。所以也要尊重少數。

況且多數民意選出來的政府就會尊重多數人民嗎?在政治區很多人不這麼認為,在這裡不方便說。極端的例子是希特勒也是透過大選壓倒性勝利掌權。
我是覺得國家不是那麼容易就能信任的,不然就不需要監察院了。(特別是因為現在裡面沒有人

所以對義務的遵守不能無限上綱,因為國家政策不一定是正確的,像是納粹德國當年的種族政策。
當然當兵並不是那麼罪惡的事情,但你之前的論述似乎是只要是義務就要去做...(?)
但是這個說不定是我的誤解,因為你那時的語氣相當強烈的關係。我想在這裡應該加上但書才完整。想說的是個人當然可以去評量它。
沒有惡意,但是公民與道德課本是政府主編的,當然說法會有利於自己,比較政治正確,希望人民順服就好。而且拿國中課本來說理多少有點...

*
「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絕對不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這種對少數的剝削是可怕的,是許多集權國家都喜歡喊的口號。
群體不可能兼顧其中每一個人的利益,但是不能任意的犧牲私益。這一點比較像專制國家的作為,所以需要釐清。
用「妥協」(有限的犧牲?),就是各讓一步較適當。政府徵收土地需要經過一定的協調,這件事說明國家仍需尊重個人,不是犧牲個人。
當然在某些時候個人不得不服從國家。

另外你引的那一段真的是共黨的集體統治藉口,個人和群體的關係極不對等,有點恐怖。民主國家不會那麼極端。
可能你(或是我)對「民主主義」有所誤解。先說明這是民主國家的基石,不是標籤...

*
個人也是可以透過管道(利益團體或政黨等)去影響國家,如董氏基金會推動菸害防治法,柯媽媽推動汽車強制險等,不是只有消極的遵守規定。
所以國家框架或許不那麼侷限於單方面權力的行使。
而你所謂的「法」(其實是政策執行)也不是非人性化的,如因宗教因素不願服役,有宗教替代役的方案,沒有那麼死硬。
不過人性化與否的問題也許是因為我們解釋角度不同的緣故。
舊 2008-02-27, 11:25 AM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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