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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文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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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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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9

開超過200km/hr不算什麼啊∼以我來看台灣的高速公路路況還算不錯啊,跟比利時以及荷蘭差不多。

但是,比利時、荷蘭限速130km/hr,但也是一堆車超速啊(140~150),但是他們有路權的觀念,超完車會開回自己的車道。

最好笑的是隧道,歐洲的隧道都是可以變換車道的,歐洲的隧道內甚至還有分叉路,不像台灣,說是為了安全不能變換車道...我呸∼官員安於現狀,沒人敢去改變負責才是事實。

引用:
作者novashin
限速是110km/h
你一超過就犯法了,管你要超車還是超渡
如果今天法律強制執行110km/h 全道路架設"攝影機" 取消超速誤差值
你可以超車嗎?

OK,如果有給你超車的空間,那為什麼要限制在110KM/h?
這是邏輯上的謬論

記住,速限110KM/h這是一條線,你不能踩過線再來說要開慢一點比較安全
或是什麼被動安全OOXX的,那是兩回事
建議到這邊重新培養邏輯思考
http://www.lailai.com.tw/happy/teacher.html


我還看到有人說什麼
1.開超過200km/h 不一定會出事.請參考德國高速公路
這種沒經過思考(或是已經努力思考過了...如果真的是這樣我很同情你)
的結論就不要拿出來笑了
A跟B根本沒關係的兩件事湊在一起做什麼?
去看看這篇討論串的主題是什麼,不要答非所問
舊 2008-02-27, 07:22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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