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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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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引用:
作者chalice
沒這麼複雜吧!
若真有這糾紛,告上法院也是針對罵人那個ID來處理

前一陣子才一個判決下來,法官認為「網路暱稱」也有名譽權
所以對著人家暱稱漫罵是會挨告的

罵網友死蟾蜍 女F4前團長判賠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f_ART_ID=111307)


這樣講好了, 假設某甲有兩百個分身, 其中一個分身A跟另外一個網友乙起了衝突互相叫罵.

等到這個事件結束後, 除了法院判決之外.

可能其他的網友腦袋會想著:

A 跟 乙都是沒水準的人. 叫罵還鬧到上法庭.
幸好網路上面還有 B, C, D 等有水準的人在 (其實那些還是某甲的分身)

當然, 網友乙就不是這樣了, 因為沒有分身, 除了離開之外, 就只有另外申請新的帳號.

結論呢 ? 開分身絕對有利, 開越多的話越好.

(XD... 講到這邊, 才想起來自己還沒開分身.... 以後不敢跟別人吵架了)
舊 2008-02-27, 01:55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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