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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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unnypeter]兄弟謝謝 .....我得卻沒說清楚
只是一個簡單的道理 ,台灣道路,可以行駛的最高限速,就我知道是110km/H,
那法令為何允許一個可以超過110km,的大型機器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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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你說的夠清楚了!!
只是我更不懂為什麼要制定一個逞罰好人的法令
來沿生出更多的問題更多的犯罪!!
法律應該是用來逞罰不守法的人,並不是限制守法的人!
"合理是最重要的"
一輩子乖乖開車,卻因為有人不守交通規則,
我買的車就得被閹割??就得多花錢裝晶片.....合理嗎??
我只覺得交通罰責都加重2~3倍就很好用了
此外所謂的好處..
"5. 增進社會公平 (以後看到保時捷,最後大家一樣快,買高級車沒甚麼必要)"
十分不以為然...
現行買高級車的人都是用來超速嗎??
有錢人通常都比較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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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風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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