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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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還在唸書
前陣子跑去應徵工作,去內湖科學園區某一間外商應徵
有兩個主管,然後面談完畢說大致上應該沒問題
我就進入試用期了,工作內容跟文字有關,所以不用進入辦公室也可以工作
可是有些地方我有點小疑惑...
試用期是一個禮拜,每天有數份文件要處理
主管面試的時候談到待遇會到三萬二以上,詳細資料會Mail給我
但是Mail裡面完全沒提到,只有試用期間要驗收的文件,我文件已經處理完畢了
1.是否要簽約?
2.待遇還沒詳細確認之前,文件要寄還嗎?
3.試用期一個星期是正常嗎?
4.如果我都不需要進入辦公室,那薪資怎麼給我?是否可以拿到薪資證明?未來要繳稅嗎?
5.勞健保我也沒問到,公司也沒提到
6.公司規模要看母公司大小還是台灣據點人數就好?
7.如果我在Mail裡面問了一堆這些問題會不會不太禮貌?
謝謝回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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