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
要求當選總統....立法強力執行汽機車搭載限速110晶片
在國外待得越久,越發現台灣法令的設定,真的是給人民來犯規的,日本車出廠就限定時速不得超過180Km/H, 為何台灣這種簡單的事,都做不到,還要浪費這樣多的成本,來預防這些事,腦筋不知道在想甚麼!?
讓我來說明假如立法強制要求汽機車出廠, 即搭載限速110晶片,有甚麼好處
法令本身的好處 :
1. 有效減低空氣汙染(因為大CC數大馬力的車子,就用處不大了)
2. 有效減低能源使用 (同上意思)
3. 減低車禍發生 (大部分的車禍,都跟超速有關)
4. 減少政府公帑 (紅斑馬數量減少,減少人員編制)
5. 增進社會公平 (以後看到保時捷,最後大家一樣快,買高級車沒甚麼必要)
6. 汽車改裝業另闢財源(跟安全帽一樣)
法令帶來的好處:
罰則: 私自改裝晶片,經檢舉確認,一律報銷.
以後可以看到汽車集中報銷壯觀的畫面
壞處 : 我除了女人還可以奮鬥之外,超級跑車不能列入我人生的夢想了
以上好處,推廣了我想還是不會通過吧,
不過有機會把高速公路時速提高到無限速.希望大家多多推廣
就像86年我念大學時,一些計程車老在後車窗貼個 "流汗總比流血好"!!!!!!!
我心裡總是想, 幹 為何你們開車的不為了"更安全" 也來戴安全帽
但是年以30的我發現, 合理才是最重要的.台灣法令缺少很多的合理性
這次希望透過大家最日常生活碰到的最簡單的事.來做推廣...............
也在你的機車, 汽車 貼上此標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