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r. RC
但是你似乎忘了,我們身為一個基本國民,服從法律是基本人民應該做的事。法律是不管你認不認同他,硬性的要你遵守的,這樣你還要說他有人性?
這不管什麼主義,只管你是一個基本國民所應遵守的事項。如人民依憲法納稅、服兵役,人民犯錯時依刑法處置等。這不是一個你質疑就可以不遵守的,只要你是一個國家的國民,只要你有唸過公民與道德,你就會了解這些。
而你當下士,不管裝備也好。但是那些督導表是制度下為了檢查命令是否貫徹所定下的。你假造也好,所以能代表”制度”是無意義的?似乎你還搞不清”制度”與”陋習”的差別。順便跟你提及一下,你這個例子就是國軍陋習最佳的例子。
刺槍數你認為要求整齊化一是無意義的,那為什麼不說唱歌達數為什麼要整齊?跑3000為什麼要大部隊行進對腳步?
不要把看不到事情背後的意義就把他當做事無意義的好嗎?這樣來說..全世界軍隊有太多無意義的事情可以讓你說嘴了…
整齊化一在於彼此的配合、對群體的責任等,這在團體是很重要的。在軍隊生活沒讓你學到什麼較團體生活嗎?
順便建議你回去看一下公民與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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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這種 [惡法亦法] 的守法精神, 讓我們出了一位手臂外彎的三軍統帥, 還有一位以當日寇為榮的的三軍統帥.
當別人的戰爭英雄進了白宮當三軍統帥; 我們的戰爭英雄卻因為功高震主, 被無能的三軍統帥以莫需有的罪名下令監禁終身. 在這樣的主客觀條件之下, 我贊成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的守法. 搞清楚一點: 人家的統帥是喊著:[follow me] 然後帶頭衝上去, 我們的統帥是喊著: [管你去死! 哪個地方不死人?] 然後坐在後排看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