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r. RC
to i am back
我也是旅級。只能說因為佔著與業務軍官較好,很多士官都仗督導的權力跋扈。
to drasil
希望你能了解,沒有人喜歡被貼標籤,也很少人可以在幾篇文章內就認定對方是什麼樣類型的人。這點,希望你能尊重一下。而且我也沒說過法律是沒有人性的….Orz 可以不要自行下這種結論好嗎?我在跟你說一次我的看法:”義務為一個國家人民所應付出的權力,不管你的看法贊成與否,你都得實踐他。當然也,你也不能拿對義務不同的觀點來逃避他”。可否請問一下哪點可以牽扯到人性不人性?(而且嚴格來說,法律本來就沒人性。他只是規矩,你感覺到人性的地方在於判定、解釋的”人”與人所定下讓你感覺到有人性的”規矩”)
簡而言之,你貼標籤在我身上,也一直說我們兩的觀點不同怎樣怎樣的。我實在不清楚你到底要說什麼?我的說法不論偏那邊都是一樣的阿…我在說的是:”義務的實踐是一個國民的基本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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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冒著戴帽子的風險,不過你的論點是很典型的國家主義論...主要是那段(政府界定的)國家利益優先於個人利益。
另外我也沒有意思要扣法西斯主義者的帽子,其實你沾不上邊。只是照登Wiki的原文而已,那段是說明最極端的國家主義為何。
會說到左右派的原因是,立場差異大的話,看法根本就沒什麼交集,會變成各自表述,所以不想在這個議題上多說了。
例如你認為「被規定的事情我就要主動去做」,但我覺得「如果規定不合理,想辦法避開也不錯」吧?
我可能搞錯了,如果是這樣的話請指正...
法律其實挺人性化的,畢竟是人定出來規範人的東西,搞得太死會讓人想造反。
不過如果你的意思是說"rules are rules",那就是用詞上的不同,和我的理解不一樣而已。
感覺上你是個很重視規矩的人,可是如果只用規矩就能管得住人,要主管幹什麼?
如果一昧的用階級命令壓人,造反或落跑的機率是一定會升高的。況且兩岸同文同種,拿面白旗口稱同志也不一定會被送去黑龍江勞改。
美軍在越南、伊拉克倒是不會有這種想法。
單憑規矩管不好人,當然要用領導統御的方法讓人心服才是。這就是最近盛行的影響力理論。
而且戰爭電影都這樣演,那些大明星口中落落長的廢話不就是為了這個。只懂下爛命令的大官都沒好下場(電影嘛)
風氣是爛,但是也有人說是因為軍人壓力大的關係...
制度爛是說繁文縟節超多,而且沒用的東西反而是最受重視的。例如新訓必跳的刺槍舞,還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檢查表等。
在下當兵時就是專門對付這些東西,瞧瞧多有戰力呀。
西線無戰事裡面說,只有不打仗的軍隊才重視這些東西,所以也算是和平的象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