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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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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Mr. RC
不是喜歡把憲法拿出來,而是目前憲法就是這樣規定。既然現在是這樣規定,........................錢拿多拿少與表現與否,在社會上你也可以想想…你的上司凹很大又沒能力,可是錢領的比你多,事情卻都pass給你,好處掛他的,壞處你要背。這…有比軍中好到哪?

別忘了他不用站哨,不用每天要早起運動,不用有連坐的壓力,不用擔心下面的過客出事情會影響到前途...etc 志願役,不是一個不爽就可以丟下手邊工作就可以走人的職業。不過舊息不改是真的不行啦…老鼠屎也該…

別忘了外頭遇到爛上司, 了不起告訴他 [明天不來上班]. 軍隊能這樣嗎? 人民公社一樣的國軍是不能, 對岸的老共是可以, 老美的部隊也可以. 為什麼?

因為人民公社 (徵兵制的國軍) 就是靠[義務]這兩個字來推動: 做得要死要活, 豬狗不如. 那是你命不好, 老爸不夠有力的義務. 至於相對應的權利? 抱歉! 你只有為國犧牲的權利. (e.g. 老兵虐待致死的黃國璋) 還有犧牲以後被垃圾豬頭長官說成一文不值的權利. (e.g. 蔣仲苓的名言:[哪個地方不死人?] 衛兵, 立刻把這白爛國防部長拖出去槍斃了謝罪. 既然豬頭自己都說: [哪個地方不死人?] 那麼就應該立刻 [殺豬公拜天公] 拖出去祭旗才對啊!)

因為公司行號 (募兵制的共軍, 美軍) 就是靠[權利]這兩個字來推動: 做得要死要活, 豬狗不如. 那是個人力爭表現機會. (新兵通過考驗才有資格加入部隊, 不及格就驗退.) 等到[論功行賞]的時候, 這些日常表現作為都要轉換成實質的昇官加薪領股票. 領到多少股票和命好不好無關, 也和老爸夠不夠力無關, 只和業務能力有關. 至於相對應的權利? 沒錯, 共軍有輔導轉業, 美軍有輔導就學. 有付出就有收穫. 只要表現優異, 兵可昇士官, 士官可昇軍官. 就和外面作業員昇領班, 領班讀書進修跳槽變職員, 職員表現優異昇股長, 科長, 經理....沒什麼兩樣.

共軍的部隊與部隊之間還有一件非常有趣的現象: 各部隊之間可以互相競爭, 表現優異的士官兵會被別連(用升官加薪做誘因)挖牆角. 各部隊長莫不使出渾身解數, 設法留下本質學能表現優異的士官兵.

募兵制的軍隊. 只要官士兵有真本事, 頂頭上司即使擺爛, 耍小人...那也沒關係, 反正不過就是換棟樓繼續幹活(公司或是部隊); 要是真的和上司撕破臉, 反正最多就是再見走人. 根本沒必要動干戈. 好像還沒看過類似徵兵制的軍隊-- [官兵心生不滿, 逃官逃兵或是拿槍射殺全排的狀況.] 所謂有競爭才有進步! 國軍根本就是: 進無功退有罰; 沒有權利只有無止無休的義務. 所以國軍根本就是穿著軍隊的制服, 骨子裡卻是--不思長進, 缺乏競爭的人民公社.
     
      
舊 2008-02-22, 04:01 AM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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