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你的服從觀念很重,所以對自由觀論點不能認同。
最近澳洲總理才對60年前的白澳政策作出道歉,在60年前白澳政策是法律也是義務。(原住民小孩必須跟父母拆散,由國家教育成澳洲人)
台灣也有撫恤戒嚴時期的受害遺族,而當時政府的行為也是依據戒嚴法動員戡亂條例而施行的。
回到台灣兵役制度問題,我不覺得討論徵兵制度的存廢有何不可,在這版上討論的人大多數也沒逃兵,所以沒所謂違法或不盡義務的問題。
我們是在討論兵役制度,這行為完全合法合理也合道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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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想你誤會了,可以先看看前面的文章。
對於法律,要怎麼討論,其實都是可以的。而在版上,我相信很多人已經服完兵役,但是也有些人是還未服兵役的。我主要是要大家知道,縱使你觀念在怎麼樣反對、不認同,但是目前的法律是這樣規定下,你還去得去盡你的義務。
為什麼要打這些出來?主要在於有些人對於事情的看法還是屬於隨波逐流那樣,別人怎麼說他的關念就怎樣改變,我身邊就有這樣觀念的一些小朋友,也有到了30歲大學還沒畢業,還在躲當兵的朋友。為什麼他們會這樣逃避兵役呢?不就是軍中很黑暗、被學長欺負等等一堆負面言論。俗話說的好,壞事傳千里,我們接觸到的都是對於義務、軍隊的負面資訊,這對某些人來說是不好的。
我想表達的是,不管個人是怎麼想,贊成還是反對,現行的制度下是這樣,你就得去做。也不要把國民應盡的義務當作是沒有意義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