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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昨天不幸出車禍,有幾個問題希望請教一下板上前輩們:
昨天早上大約八點左右,小弟騎機車在慢車道上由北往南經過高雄市民族明誠路口
前後兩支紅綠燈都顯示綠燈,車速約四十,有駕照、未帶行照、無喝酒、戴安全帽
對方駕駛銀色自小客車,由民族路北往南的快車道右轉明誠路,汽車有打方向燈
一樣有駕照、無喝酒〈警察問我要不要酒測,我口頭詢問後說不用了〉、無講電話
但因為對方太快切入,小弟閃避不及,直接撞上汽車右前方,人飛出去〈無大礙〉
事後對方提議路口危險先移動車輛,於是小弟把車子推到路旁店家〈百視達門口〉
警察來後因地面有明顯刮痕,測量撞車點並作了筆錄,小弟也送榮總急診。
過程中有聽到對方筆錄的問答,快車道、撞車的點、我車速約四五十、前後都綠燈
和小弟的敘述也都相去無幾,稍微爬文後想請問各位前輩這起車禍責任歸屬的問題
1.在有分隔島的路上,汽車是否違規右轉呢?
2.應該如何要求對方賠償會比較合乎情理呢?
〈現在想到費用的有:到榮總掛急診、機車修理費用、新外套鞋子破損
機車上的攝影器材無外傷,但會擔心內部精密電子零件未來如果有受損
這次出門接 Case 打工的薪水,哪些是我可以要求的呢?不為了敲一筆
精神賠償的部分不打算提出,撐枴杖幾天當職業宅男我很內行的~〉
先向各位有回答的前輩們說聲謝謝,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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