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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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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2
如果不賠嘛 其實以契約而言是要雙方同意才算數,所以博客來也站的住腳
不過廣大的消費者和鄉民還是會死命說什麼權益不受尊重啦,在美國或其他國家的話他們一定會賠啦~~
 
結果賠了 廣大的消費者和鄉民覺得說"也才200萬,對那麼大的企業而言又沒什麼"
難不成認賠還要每人奉送一張1000塊不限使用條件的禮卷,以補償消費者啊
舊 2008-02-18, 12:45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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