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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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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98
引用:
作者andy3000
PSU生產過程都是標準化制式流程,此種電子儀器誤差值怎麼能跟人類心理價值來比擬呢?
人類心理主觀產生的認同與不認同足以呈現兩極、多元並存,不是只有電子儀器上X%的些許誤差.如要顛覆LSI大大作的結論可以呀,當你也做出相同測試而結果不同,他測一顆,你就測兩顆麻,在可靠性上來做比較.
且看LSI大大純粹的經驗分享是如何呈現的,有無標題殺人法?內容中有無充滿引導式作文?如果純粹經驗分享其呈現的內容自然就不宜超出個人經驗以外之引導意圖,您認為呢?

"原價屋有好幾間分店,騎樓的給我報 5400,鐵皮屋的報 5490,巷子的給我報 5000,自己的網頁寫 4990" => 原價屋會亂報價

"一開始該店員說有貨去拿了
結果我就在那裡等了快 20分鐘 ))浪費我 20 分鐘((
...刪...
巷子原價屋讓我白等 20 分鐘換來的結果就是這樣而已
連個話都沒告訴我然後轉頭就做他的別的客人生意去了"
=> 服務態度有待商榷

標題哪裡殺人了?他都有敘述出原因阿。
我看不出哪裡有"超出個人經驗以外之引導意圖"耶?

引用:
作者andy3000
如果你在一家肉攤子覺得肉丸不好吃,你也會很直覺地向肉攤反應吧?
如果你吃了肉丸後拉肚子(實體損害),大可通知衛生機關,去檢驗該店家公共衛生和自己的拉肚子有無直接因果關係,若有,就向店家索償所受損害,這是你可主張的權利.
我之前有說過,買了沒有問題的消費者不會特地發討論串來宣揚該"店家的服務品質有多好",在pcdvd上您看過這類文章嗎?要因此類推沒人挺過的店面人緣與運氣都不好嗎?那到底還有哪家店面好..

常常遇到反應無效的店家,久了以後也會懶的反應了。
我只是想說,直接反應當然比較有效,但不是必然或是義務。
權利可以不主張,所以他不直接和店家反應也是合法的,沒什麼好特別說的。
今天如果我只是發上來抱怨或者敗壞其名聲或是警告其他人,只要講的是事實,該店家自然只能接受被敗壞名聲。
(雖然說這樣店家改進的機會小很多)

您說的 "所以我說你如果要說是事實之前,曾過以科學的方法來測量所謂的"事實"?"
是代表經驗分享也需要經過統計驗證,或是你認為 fsaa3dfx 已經有下統計結論?

有阿,這串就有人要平反。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21&page=4&pp=10

引用:
作者andy3000
在公共論壇發表文章的發表者本要受到大眾不同意見的檢驗,只要經反思批判過程,認為自己的不同意見值得付諸討論,就勇於提出吧,公共論壇不就是如此嗎?當然也可以選擇當沉默螺旋.

但是我看不出你質疑的基礎,所以覺的大家在雞同鴨講,所以才會po這兩篇請您說明,謝謝。
     
      
舊 2008-02-14, 03:21 P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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