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ndy3000
言論自由並非無限度的自由,至少不應建立在可能影響他人名譽或商譽之上.
若毫無節制的濫用自由並不是每個人樂見之事,其道德上應予以譴責.
當自己開一個討論串又不欲當事人來質對,就好比在他人背後圍一群人對其說三道四,您不認為此舉會影響其名譽嗎?
或者您引此以為興趣,只想得到共鳴,那我也不方便介入了..
但我建議您對於母群體的概念上應該要更為明確,否則邏輯上容易犯以偏概全之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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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的目的主要是引起共鳴討論,並沒有想過要得到什麼,也更無以商譽為建立點之說
至於您介不介入與否並無影響,因為討論本來就是大家的權利以及這個空間的自由
如果真的有介入一詞的話,除非您承認是該店家或者站在同一個立場的相關人士
想要以這件事情為出發點,進而矯正該店家服務態度以及澄清該店家整體並沒有這麼糟糕。
或者來解釋大多數碰到的都只是各案,不過這大多數未免也太多 (該篇討論串和再下有相同回應的稍微數一下應該也算不少吧)
不過如上有網友回應所述若真是聘僱人員,導致這樣的銷售生態和服務態度素質那也沒辦法
因為這是老闆眼光放不夠遠,不肯投資您口中的人事訓練成本導致,這不能怪任何人,只能怪老闆短視近利
至於有沒有傷及商譽這很難界定吧?這也無從證據查起。
該店家會因為在下的一個小小討論串就引起損失還是被害?
況且在下更從沒提出過要人不要去那裡消費的字眼,更何況只是闡述個人的消費經過。
和提醒如果有要去那裡消費的人要注意類似情況以及避免被亂報價報錯的情況發生。
實在看不出來哪裡有毀譽商譽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