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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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omieyro
麻煩懂法律的朋友幫我回答一下
這是幫小弟有一位同事問的
前些日子同事在晚上騎機車在回家,在一條路上發生了追撞車禍
當天的氣候是雨天
對方是開BMW-7字頭的
當時在路邊有停一台汽車,而對方為了閃車緊急剎車,我朋友雖然有保待車距(2~3公尺,時速約30公里),但因為天雨路滑,加上機車的剎車系列為鼔剎,所以就追撞上去了
由於車速不快,所以雙方都沒任何受傷,只是輕微擦撞,對方竟然獅子大開口,要求近10萬元
對方的車子僅1.右後方剎車燈破裂,2.後行禮箱上緣凹陷(面積直徑4~5公分),3.後保桿下緣斷裂
同事的機車僅...左前下方方向燈破製(非龍頭的哦)
因為同事只是普通上班族,加上是外地人,根本無法負擔得起,最後只好請警察來了
做完筆錄後,在隔天對方一直要求要進原廠,當然同事無法接受
接著在約5個小時左右後,對方又撥電話給同事,要求同事去副廠佔價,並付現金給他,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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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尺我不認為叫做有保持車距....
就像上面有人說的,敢貼車就要敢付錢....
而且他要求回原廠是很合理的要求,都已經開BMW了,還會願意裝外面無名的保險桿嗎?
別認為對方開價不合理,這價格也不是他開的,是車廠開出來的。
對方已經願意吸收七萬了,叫你朋友趕快去道歉認錯拿四萬吧。
對方開到了大七,我想要打官司也不是他自己去打,擺明了就是你同事跟保險公司後面
要去慢慢談,萬一搞到要出庭,那就真的是沒完沒了,叫他快點認賠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