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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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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讀高醫,租附近的房子住,昨天原本要寄腳踏車回台中(GIANT桃紅色 剛買不久約12500元)
他把腳踏車放在公寓的一樓(出入需要大門KEY),2點多的時候他回房間,3點半要下來等貨運司機的時候發現腳踏車不見了...他馬上通知房東,順便調監視器(裡面沒有裝,可是門口對面有裝),好死不死當天有人在搬家,而搬家公司的車剛好擋住監視器...,而監視器拍到搬家公司貨車前面的小客車,有3個人鬼鬼祟祟的在搬東西(類似桃紅色)後來我姐去警局報案,想說應該很快破案,後來那3個人一到警局就大呼小叫的說要告我姐之類的,而他們解釋說是在搬蓮霧禮盒,所以監視器才會拍到紅色的。
剛剛問我姐,警察只有作筆錄,好像沒有給三聯單之類的,我想問一下板上的大大,目前該怎麼處理呢?
P.S我覺得搬家公司與那3個人都有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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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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