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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台中西屯魚X魚差點被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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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kang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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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90
所以樓主還是要硬坳
看板沒寫清楚是事實
雖然沒理虧
但是你要佔便宜的心也是事實
(車停此處逛別處--這時你已經不是來賓身分了--玩文字遊戲)
不然你為何不花錢去停收費停車場
引用:
作者
Lt.Hans
依據民法那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因為那邊停車場看板的遊戲規則寫得很清楚"非本店來賓,每小時收費"
而他不是收費停車場,而且也沒有白紙黑字的單據,因此無法證明所收的錢依照時間為何,所以依照看板上所註明,只要為來賓,不用在裡面消費就可以無限時間停車
現在收費都有規範,我不認為我有理虧,法治國家就是這樣
我到是不懂我理虧的理由由何而來? 台灣人的民俗觀念嗎?
2008-01-31, 02:3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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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kang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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