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t.Han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31
依據民法那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因為那邊停車場看板的遊戲規則寫得很清楚"非本店來賓,每小時收費"
而他不是收費停車場,而且也沒有白紙黑字的單據,因此無法證明所收的錢依照時間為何,所以依照看板上所註明,只要為來賓,不用在裡面消費就可以無限時間停車
現在收費都有規範,我不認為我有理虧,法治國家就是這樣
我到是不懂我理虧的理由由何而來? 台灣人的民俗觀念嗎?
__________________
生存遊戲:一群無法當兵,不知戰爭為何物,穿不下軍服的胖子和戴不好鋼盔的猴子在玩Cosplay兼扮家家酒
舊 2008-01-31, 01:31 A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t.Han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