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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WU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33
引用:
作者台灣啤酒500CC.
看來..你沒能理解..
等你想通了再來..

是你沒想通
你不具備著作權人的身份
不享有著作權

所以你的威脅只是想當然爾,沒有任何作用
網路警察不會受理,受理也不會成立

不喜歡別人模仿你的文章明說就好
搬弄網路警察不會讓你顯得更高明
舊 2008-01-24, 12:21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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