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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啤酒500CC.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2,005
引用:
作者MOSWU
所以他的發言到底構不構成找網路警察的條件?
還是你只是說說而已?

怎麼??你很在意這事情???
還是說..你要跟我開始鞭這個事情????
關心其他事情吧..
抄襲超過某個程度就可以告了..
只是要不要"GY"而已..自己找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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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1-24, 11:34 AM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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