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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缺務濫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陽明山是我家後花園
文章: 833
若真是那群年輕小孩子做的好事
小弟不解......
1.年未滿18可以罰(錢)嗎?
2.父母須負連帶責任嗎?
3."罰"只是手段,但問題是無法根絕.....如何導正行為人的觀念才是最重要的! 那我們的社會做了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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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慢自在我.......悠遊車陣中
舊 2008-01-20, 11:54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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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缺務濫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