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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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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92
一般而言,銀行於申請文件上會要求正卡持有人與附卡持有人連帶對消費債務負責或互附保證債務,換句話說,如果正卡持有人付不出錢來,銀行習慣上的確是會找附卡持有人要,但您不用擔心,現在法院傾向認定正卡持有人與附卡持有人兩者間並非連帶責任,而係正卡持有人對附卡持有人單方面保證責任,附卡持有人不需對正卡持有人所負債務負責,您可以找找前幾年新聞或判決..
舊 2008-01-18, 09:4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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