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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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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ycpc
權利車是台灣法規漏洞下的產物

開車的車主如果掛原牌是無須繳納任何罰款及罰金和稅金,但是風險很大的事,如果沒有專屬車庫,你車停在路邊的或是家門口,明天起床可能就看不到車了。因為有全省有超過幾百位尋車獵人專門在抓車,因為還為過動保設定時間之前,車子的債權是在銀行手上。即使你合法擁有流當證明也是沒有用的。

國內有一各討論權利車的專業網站,至於在那邊不方便透露,因為有銀行業者會抓賣車的,雖然不違法,因為業主典當付不出利息錢給當鋪,過一段時間就是流當品,當鋪有權處理車子,但產權還是歸銀行。所以買車的人擁有開車的權利。

當鋪流當車除了有流當證明、原車主的車牌、行照影本、駕照影本會給你,必須隨身攜帶,雖然中華民國法律沒規定原車車主不可以借車給別人開,被臨檢就看自己怎麼掰。

至於掛子車車牌,跟***長說的一樣,只會被開罰單,不算是偽造文書。

以上所知...


其實, 買車的完全沒有開車權利.

因為會怕銀行找獵人就證明銀行有百分之百所有權, 典當方面就是法規漏洞, 就算銀行告當舖, 最後責任還是落在原車主身上.

要搞這種車不是不行, 但絕對不是啥AB車或是真的就這樣開,

要永絕後患很簡單, 借權利車的屍還正牌的魂就好, 地球上鈑金最發達又最便宜的地方,
正是台灣.

不過就真的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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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舊 2008-01-15, 11:09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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