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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PS. 既然是不守法的機構, 想告就去告.
已知對方不守法的地方, 也知道這件事情可以告.
那麼我就不懂上來發問是問什麼, 仔細看看你也沒問什麼.
那麼就是上來尋求支持度的, 支持度夠了才去告嗎?
難道支持度夠了就不是因為你本身想告, 而是很多人都說要告?
而且你詞語言行之間也都是往應該揭發的方向前進, 看不出猶豫在哪裡.
所以根本就不是有疑問而上來, 而是上來拜票尋求支持的.

但! 我提醒一下, 無論如何你都是不能置身事外的.
即使是大家都覺得這情況應該檢舉, 那也包括你也想去檢舉.
而不是旁人贊同應當檢舉, 旁人義憤填膺的說要檢舉, 你才去檢舉.

也建議樓主, 下次就在當下提出你的意見吧, 而不是要等到事後.
我不認識你, 但我覺得這種讓背後涼颼颼的感覺的人越少越好.

(那機構的確是有心的去低薪違法, 只是你的做法也很可議, 有種有心算無心的心機.)
舊 2008-01-15, 05:28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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