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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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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rockzero
抱歉,其他恕刪

其實當過海軍艦艇兵的都知道,在新訓游泳池有所謂的分組
有那個能力就會分到甲組去,會分到甲組代表他游泳能力不差

=========以上回應引言,以下就個人觀點======================


這篇報導只是作最後判決
事件發生在很久之前

海軍艦艇兵梯次在 56X~58X 服役單位在新訓中心的都知道
尤其跟他同梯的,當時更是印象深刻

而眾所皆知,報導不能盡信. 在事件現場的人都不知道事實是啥,就不用當個圍觀的群眾

假設 [而眾所皆知,報導不能盡信. 在事件現場的人都不知道事實是啥,就不用當個圍觀的群眾.] 是正確的概念.

那麼本身沒有溺水/腦死經驗的 [區隊長梁永昇與訓練班長林正貴] 怎麼有資格擔任游泳叫練? 要不要讓這兩位先去深水區的池底體驗幾次溺水的滋味, 親自實驗一下什麼是腦死....再來教游泳!

遇上不懂得尊重別人生命/人權的傢伙, 當然這些傢伙的生命/人權也不該被社會所尊重. 反正留著也是禍害, 這兩個仗勢欺人的東西還是拖出去斃了最好.

[殺人要償命, 欠債要還錢. 有膽做歹事, 別怕被殺頭.]
舊 2008-01-12, 12:48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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