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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ㄉ很
Master Member
 
冷ㄉ很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趴趴跑
文章: 1,664
如果我是老闆,我會請他
然後給他10人份的薪水
最後.....解雇那9個人
讓他一人做十人份的工作

能力再強,一天也只有24小時可用
__________________
我說那麼多是為什麼呢
無非是讓自己留點回憶
並且證明自己還存在著
最後就讓自己被人記得
松高人的回憶討論串
舊 2008-01-12, 12:31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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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ㄉ很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