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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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談到DRM, 順便分享一個我覺得滿關鍵的問題....
資訊創作的價值不是在看SIZE, 而是在content 精良度.
一支好用的shareware,可能只有1.2MB, 但是正版值得花一千五去買.
一首三分鐘的歌, 可能以高取樣率可做出15MB的大小, 但是天王巨星的單曲也不會值200塊
一篇數萬字的史詩鉅作, 可能文字檔還不到2MB, 但卻可能是極佳的作品.....例子太多.
所以,建議樓主還要再想仔細一點,怎麼設計 作品計費 的方式,會是比分享頻寬的訂價還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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