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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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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cpusocket
事實上,我感覺 ipod 的樣子就是非常普通,就是把一般市場上的起司,
切的厚一點,拿來做MP3罷了,這樣就要來告人。
以後OK繃是不是能告衛生棉阿? 做氣球的告保險套?
還是說,"筆" 都能告來告去,都是一根長長,一個能寫字的墨水頭+一個蓋子。。。。。

其實我比較不能接受的是 SQNY 。。。之類的仿冒品!


原來起司上面都會作一個圓盤
失敬失敬
原來模仿是這麼天經地義的事情
不能接受SQNY
卻能接受抄襲一樣的工業產品設計還掛與SQNY有異曲同工之妙的"super" shuffle
恩恩... 我無言了
舊 2008-01-03, 08:27 AM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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