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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ki_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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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大濕,你別躲啊
你也還沒解釋..."super shuffle是只有兩台手工製作的原型機"這點究竟是你辜到沒考證就丟上來的,還是有確實證據的

你也還沒解釋"如果今天是鑽戒, 油畫, 雕塑之類的東西, 外形就是決定商品價值的一切, 外形自然不應該近似. 但是一個拿來聽音樂的MP3 player 不應該純以外形斷定仿冒抄襲...
"那麼
所以如果照著Harri Koskinen的冰塊燈的外型做出一樣的東西,但是改用20W的燈泡,不是仿冒
因為是以照明為目的
所以如果照著LV的包包外觀做出一樣的東西,但是把花紋改成VL(最好裡面還多做兩個暗袋),不是仿冒
因為包包是以裝東西為目的
所以如果照著SWATCH的世足賽限量錶外觀做出一樣的東西,但是多加一個碼表的功能,不是仿冒
因為手錶是以看時間為目的
所以如果照著John Bauer的巾桌外觀做出一樣的東西,但是多加一個接地點,不是仿冒
因為桌子是以置物為目的
以上都該是成立的,是嗎?

你也還沒解釋你po的耕耘機輪胎之使用是針對我們討論的一般道路使用範圍內嗎?
(還有你確定那個突出的稜面真的是完全平面而是輪胎構成n邊型的,而不是擁有弧度的嗎)

你也還沒說明 既然你說"沒有一方提出 exactly project time-line 當成證據",那你是從哪覺得茂嘉未違法的?

你也還沒解釋iPod自2001第4季上市 截至2007 Q2的結算是出貨109,065,000台
這樣的數字也為何稱不上[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那大濕您的[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的標準為何,這年頭不是光靠銷售數十年還是廣告數十載大家就都知道的喔~

啊對了對了,大濕老愛教訓人家說"你做過實驗沒有?" 那不知道你的10公里和煞車2-3次的實驗過程在哪裡呢?

最後就是...如果大濕認為磨成圓形之後運作就正常了,那你到底何必多此一舉提出多邊形呢
舊 2008-01-02, 09:49 PM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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