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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65
引用:
作者飛坦
前幾天手機掉了
要去警察局報案
警察要理不理的
最後隨便打發一下就叫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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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聽朋友說的!

要報案不要到警察局報案,打110報案

好像是報案中心有留底,比較不會要理不理的
舊 2007-12-28, 09:46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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