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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nix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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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正式入住天母囉~~~我的新家~~~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cmwang
所以至少到目前為止有線電視業者在契約中限制每戶能接幾台電視應該還是有效的(i.e.這點沒有出現在不得記載的項目中,所以在使用者同意接受服務時契約上的權利/義務對雙方應該就算成立了),.


這點我不表贊同,您的意思是你家若簽定了第四台後,之後家中要新買/增電視就要和第四台改合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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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舊 2007-12-27, 09:18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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