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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損公物 老師要求賠償反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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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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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367
引用:
作者
lu2
哦,校規規定就不算恐嚇;校規沒規定就是恐嚇
原來校規可以左右法律要件的判定喔?真是長了見識
白痴二字區區在下愧不敢當,還請閣下自己當吧
老闆說: "論文達不到要求不能畢業"....這叫"正常".
老闆說: "你欠我的錢不還不能畢業".....這叫"恐嚇".
連這都不會分.
白痴您還是自己留著吧.
2007-12-26, 08:10 PM #
48
miss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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