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孩子損公物 老師要求賠償反挨告
瀏覽單個文章
lu2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引用:
作者
missone
發畢業證書的要件.
當然是依校規規定啊.
不知你到底在白痴什麼?
哦,校規規定就不算恐嚇;校規沒規定就是恐嚇
原來校規可以左右法律要件的判定喔?真是長了見識
白痴二字區區在下愧不敢當,還請閣下自己當吧
__________________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2007-12-26, 07:52 PM #
45
lu2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lu2
查詢lu2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lu2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