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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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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l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218
同意樓主+
我並不絕的這樣做算過分,這總人不到黃河心不死,樓主擬也就不用太在意了
今天要不是你無意間發現,我想你會是一直被蒙在鼓裡的人
就是有的人不懂得珍惜,到頭來才在那哭啼後悔

我也經歷過跟你類似的情結,只不過我是在ICQ上發現的....
當然現在那個女的跟另一個有錢傢伙結婚了,至於我沒啥錢像你這樣報復他所以只能被當潘ㄚ
舊 2007-12-25, 05:53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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