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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6
引用:
作者andyliu
應該是4300
若申請人在2008年1月1日之前以新台幣3,300元繳付申請手續費並且在2008年1月31日之前或當天完成面談,則不需要補繳差額。

2008年2月1日當天及之後,所有申請人必須繳足新台幣4,300元的全額費用。若申請人2月1日當天及之後仍持有僅付新台幣3,300元的劃撥收據,必須在進入美國在台協會面談以前,補繳新台幣1,000元的差額。

感謝老大
這幾天要辦美簽 沒注意到這部分

4600指的大概是還要加上 資料處理中心的服務費是每人新台幣 260 元
 
舊 2007-12-19, 07:57 PM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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