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原來辦美簽是這樣的一回事
瀏覽單個文章
泡泡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6
引用:
作者
andyliu
應該是4300
若申請人在2008年1月1日之前以新台幣3,300元繳付申請手續費並且在2008年1月31日之前或當天完成面談,則不需要補繳差額。
2008年2月1日當天及之後,所有申請人必須繳足新台幣4,300元的全額費用。若申請人2月1日當天及之後仍持有僅付新台幣3,300元的劃撥收據,必須在進入美國在台協會面談以前,補繳新台幣1,000元的差額。
感謝老大
這幾天要辦美簽 沒注意到這部分
4600指的大概是還要加上 資料處理中心的服務費是每人新台幣 260 元
2007-12-19, 07:57 PM #
152
泡泡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泡泡
查詢泡泡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泡泡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