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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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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其實每個人講的都有道理
心裡有陰霾的那位朋友講的也算有道理
只是我們要想清楚
我們的學校,我們家長,我們的政府,我們的社會
到底賦予義務教育制度內的老師什麼樣的任務
不同的任務會有不同的責任上限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
如果們給老師的任務只有授業
只負責傳達知識不管行為規範
那搜書包這件事就是逾越的行為
可是很明顯的
我們賦予義務教育的老師的任務絕對不只這樣
不只傳達知識跟生活規範甚至還有校園安全
我們賦予教師這麼重大的責任
卻沒有給予相對的權利管教學生
這樣合理嗎?
就像各位在公司工作
上司指派你領導一個team進行專案
告訴你要負擔哪些責任
但是當你問上司你有什麼權力跟資源的時候
上司卻跟你說你沒有任何權力跟資源
試問你要如何領導這個team完成這個專案?
到頭來不就是個背黑鍋的傢伙
況且這個階段的學生是人格型成的階段
不是每個學生都有良好環境來形成良好的人格
就像灌模
如果你的模具是軟的
很難做出好的成品
教育不就是這樣嗎?
舊 2007-12-19, 06:38 PM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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