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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nift
你在路邊被人捅一刀,你會去告捅你的人還是告警察?
學生在學校被別的同學捅一刀會告老師你知道嗎?
學生就是學生,客人、家長的包包老師會搜嗎?
你覺得學生的隱私權(人權)在學校需要這麼保護?
那學生不交作業,你能拿他怎樣?罰站不是強制他去站嗎?那不是強制罪?
體育課不跑、上課講話看漫畫…你把成人的人權放進去後,老師剩下的只有“規勸”…
小孩子的自制力本來就很差,如果只有用規勸的方式效果有限,
必需要有一些剝奪他部分人權的處罰,學校才有辦法管教,
如果你認為學生在學校必需享有完全與成人一般的人權的話,
你去開一所學校,我的小孩一定送去那邊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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