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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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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流金歲月
理想和現實有段距離,在學校談法律?會不會太誇張,那校規是用來幹嘛,擺好看的

如果對老師要用法律來保護,那相同對等學生應該也適用法律

為何不能用法律明定保障社會期許老師應該行使的權利

簡單來說
學生不乖>>>老師管教>>>家長告上法院>>>法院(老師無管教權)=1.狀況輕微 緩刑、無罪(但校內可能被記過 或是被停職一段時間) 2.狀況嚴重 判刑....

每年都一定要發生一堆這種事 你們才會爽 才會高興?
這叫哪門子的支持?
舊 2007-12-19, 03:10 A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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