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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66
搜個書包叫沒人權
學生偷東西等等送警局叫矯枉過正,他只是個學生
天底下哪有因事有不同身分
只注重自己的權利卻不重義務
本來軍人.學生和犯人,很多權利是要縮限的
想當初當兵時
歸營要搜包包
三不五時上面的不爽就來個大地震
這些找誰哭訴阿
是不是從班長,排長到國防部長一一點名告到底阿
還好判決的法官還有精明的人
否則真的會有骨牌效應

話說犯人進去要被挖菊花,是不是也要告一下
舊 2007-12-18, 11:30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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