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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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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直行車的路權比轉彎車大,她責任大
不過有註明你行經路口未減速,所以還是有一定責任
台灣法官對於交通判決,是依自由心證
而且認定只要肇事,雙方多多少少都有過失
更有撞死闖紅燈還需要負刑責
二次鑑定就省了吧
花那麼多錢買一張寫出來會讓你吐血的話
要花這錢不如紅包包一包省事
可以找免費律師諮詢看看
如果家人挺你
她又獅子大開口的話
我應該會回她:
妳自己轉彎未禮讓直行車,肇事責任較大
人受傷就要獅子大開口
老子人肉鹹鹹
為了此事丟工作,動產不動產,甚至銀行存款一毛也沒
妳要告就趕快去告
反正我一毛也不會給妳
下次見就是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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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過路口就算有減速,遇到觸目仔還是很危險
在台灣汽車綠燈左轉,是不太會禮讓對向機車的
更多的甚至還會等你要過路口時才給你急踩油門轉彎
在路口,機車紅燈右轉也幾乎不會注意直行車
而且轉彎車速還不慢
建議路寬的話絕對不要騎到慢車道
台灣的慢車道,留給違規併停的汽車。
還有不看後方來車就亂開車門的駕駛&觸目違規右轉機車騎士去使用吧
小命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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