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lassspee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71
應該是直行車的路權比轉彎車大,她責任大
不過有註明你行經路口未減速,所以還是有一定責任

台灣法官對於交通判決,是依自由心證
而且認定只要肇事,雙方多多少少都有過失
更有撞死闖紅燈還需要負刑責

二次鑑定就省了吧
花那麼多錢買一張寫出來會讓你吐血的話
要花這錢不如紅包包一包省事

可以找免費律師諮詢看看

如果家人挺你
她又獅子大開口的話

我應該會回她:
妳自己轉彎未禮讓直行車,肇事責任較大
人受傷就要獅子大開口
老子人肉鹹鹹
為了此事丟工作,動產不動產,甚至銀行存款一毛也沒
妳要告就趕快去告
反正我一毛也不會給妳
下次見就是法院見

--------------------------------
題外話:
過路口就算有減速,遇到觸目仔還是很危險

在台灣汽車綠燈左轉,是不太會禮讓對向機車的
更多的甚至還會等你要過路口時才給你急踩油門轉彎

在路口,機車紅燈右轉也幾乎不會注意直行車
而且轉彎車速還不慢

建議路寬的話絕對不要騎到慢車道

台灣的慢車道,留給違規併停的汽車。
還有不看後方來車就亂開車門的駕駛&觸目違規右轉機車騎士去使用吧

小命比較重要
舊 2007-12-10, 07:26 P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lassspeed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