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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u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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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266
這篇的重點應該是這句吧

聲明稱:“如果這種標籤的存在違反了任何國家的法律,則該標籤在該國已經不復作用。”

不保固是底線,如果與該國法律有牴觸的話,華碩才開放
引用美國的法律來台灣用會不會太扯了
台灣的法律~恩~你知道的
沒保固應該很正常

華碩在eee pc規格裡也沒說記憶體可升級、沒說可改裝SSD
自行改裝的部分應該要自行承擔風險應該很合理吧

錢是自己的,要不要花是掌握在自己手裡
花了就好好享受他,覺得爛就不要買
好好玩電腦,不要讓電腦玩你

PS:不是針對樓主喔,純粹是自己的想法
舊 2007-12-10, 07:07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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