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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構成性騷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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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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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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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4
法律上我想是過得去的
但是實際上判決不太可能成立
我的意思是指講法的話那當然算是性騷擾
但是實際上法官不太可能真的因為這樣判男子有罪
所以說法條本身永遠都有漏洞
法律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執行?
這才是法律最重要的探討重點
一個國家是不是屬於法治國家?要看這個國家怎麼執行法律的
而不是一昧的制定大大小小的法條與嚴法重刑
2007-12-09, 02:1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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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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