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annfu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51
所以逼死一個人才能証明自己是有多麼的愛護貓狗?
如果他因此而出了什麼事,那幾位跟虐待貓狗的他有什麼不同呢?
或如同開版說的,若因此而讓他去殘害更多的貓狗,那這些業不知是不是就只由他來承擔?
若各位會覺得一個有良知、理性的人不會因為這種遭遇而更加怨恨的去對待那些動物,而該大徹大悟的去明白冤冤相報只會讓情況更糟的話。

那是不是更該冷靜的去想這樣自以為是的代表正義去逼迫一個人,跟你們逼迫的對象有什麼不同?
舊 2007-12-08, 08:36 A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annf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