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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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色即是空
筆錄你只可以調你自己的,照片是看到車子撞到哪裡,牽涉車子損壞賠償和責任歸屬
現場圖,因為你車子已經移位了,基本上這種比較沒用,看圖說故事,和各說各話
如果你說時速50-60,警察他可能給你寫50
你說60,他應該就會給你寫60
如果你是撞到他機車旁邊,那他錯比較大
如果你是撞到他機車後面,那情形又不一樣了,可以各說各話
你筆錄怎麼寫的,有紀錄在上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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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是發生車禍沒多久做的,我當時的印象比較模糊,跟我事後再回想的情形有一些不同,這樣子做下的筆錄會有差別嗎?
其實也不曉得會怎麼判別,因為當初交通隊警員來拍照的時候,他在地上只找到那位小姐的機車刮地痕,而找不到我那一台的.
他問我車在哪邊,我帶他去看後,他先拍了幾張損傷的照片,緊接著說
"這下好了,不曉得刮地痕在哪,看要怎麼辦? 你們怎麼移車的!?"
我當時是摸不著頭緒,接著他問我車大概倒在哪個位置,我比了一下,他才過去看看有沒有刮地痕跡並且拍了幾張照片.
我是跟他說時速大約在60km/hr上下,他問我說我給你寫50km/hr好不好,我沒想太多(腳實在蠻痛的),就跟他說都可以. -> 這樣是好還是不好?
對對方來說,她的感覺我是從後面撞上來,但是我很明確的知道我是後視鏡有點卡到她機車的龍頭才照成兩方不穩而摔車.
有騎過A博士或是Dink類型的騎士應該會比較了解.
因為後視鏡是往兩旁翻開來的那種,所以佔的範圍會比較寬,但是為了安全起見,又不能不把後視鏡翻開.
也因為後視鏡的關係,所以才會卡到她機車的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