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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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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找強制險公司的結果,保險理賠人員說醫藥費方面只要對方的收據送到,多少他們都會照賠,請我不用擔心.
另外,他聽完我敘述車禍狀況後,建議我先去申請交通事故研判分析表.(昨天也已經去電申請完畢.)
他說有了這張表,可以大致上研判出是肇事主因的雙方責任比例,再依照比率來研究該怎麼賠償對方兩個月無法工作的損失以及紅包.
如果她們不願意接受這張研判表的結果,那就請她們自己花$3000去申請鑑定.
他也說了,我現在最糟的情形就是對方兩個月的損失跟紅包我完全閃不了!
車損的話,當初對方在醫院時就說了她們自己吸收,因為也只破掉一面後視鏡.
當初做筆錄的時候,警察問我當時的時速,我說60km/hr,不過印象中他好像是幫我寫50km/hr.
至於該路段限速多少我還真的不清楚,我只知道該路段在堤防旁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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