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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重返PCD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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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97
引用:
作者2006重返PCDVD
肇事主因有兩種可能
違規停車部分:
1.84號前汽車擋住巷口視線,該汽車巷口違規停車造成視線死角為肇事主因。(當我的視線看到她時,我緊急煞車,但仍然煞車不及)

女的部分:
1.她的車子已經在五工一路的外側車道上.(車身已算擺正,我與她同向!)當我的視線看到她時,(我緊急煞車,但仍然煞車不及<信賴原則 閃避動作)而造成我的機車後視鏡與呂小姐的龍頭碰觸到,
對方支線未禮讓幹線為肇事主因。(因注意而未注意轉入主幹線造成主幹線來車閃避不及)

樓主部分:
2.那時我的時速約60km/hr上下(筆錄嗎?),行經交叉路口需減速,為肇事次因。(如果40km/hr以下可能不成立最好30)依該路段速限作參考或而定有點自由心證。

以上修正一下。

這種包紅包、水果探視要視對方是否理性而定,很多肇事主因者都通常受傷較重,而且番必霸
1.趕快找保險公司。
2.趕快申請調解(把肇事主因、事故圖帶去、事故當場照片報含周圍環境照片)。


以上僅供參考。
 
舊 2007-12-03, 07:56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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